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4:42:18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及时更新网站各栏目内容,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时更新建议提案。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和更新《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清单制度》。

1.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1条。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2条。

2.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解疑释惑、消除恐慌、提振信心。

3.做好互动交流工作,2022年共办理局长信箱留言信件11件,平均办理时间2天,因我局工作职责和业务不涉及对外行政职能和服务办事事项,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故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下公众提出的均为咨询、寻求合作类相关问题,无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在《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等内容。规范了受理渠道,依申请公开接收、受理、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齐全,并建立了保密审查机制。根据我局三定方案,我局工作职责和业务不涉及对外行政职能和服务办事事项。“政府权力清单”中无我局涉及内容,我局工作也不涉及民生、服务事项,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对发布信息进行管理,发布网站信息均需填写《市大数据局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表》,每条信息均备注撰稿人及审核人,对信息的质量和发布进行严格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目前未开通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目前只有局官方网站平台,本年度对“政务公开”栏目下的“决策部署”进行了重新调整,更新了“市大数据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内容。

(五)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局网站和信息发布工作,处室负责人为直接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我局相关制度,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能力。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工作职责和业务不涉及对外行政职能和服务办事事项。“政府权力清单”中无我局涉及内容,我局工作不涉及便民服务,但已在网页上添加“政务服务”栏目,外链到沈阳政务服务网。我局工作不涉及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我局未开通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工作职责和业务不涉及对外行政职能和服务办事事项,不涉及行政许可、其他对位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等内容,截至目前,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政府权力清单”中无我局涉及内容,不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今后我局加大部门会议、人事信息、决策部署等栏目公开力度,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