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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数据局机关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01 来源:大数据局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内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局机关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实施本机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2.及时组织局机关各处室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局机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

    4.负责组建局机关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局机关处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局机关处室发生突发事件,处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应组织本处室和相邻处室工作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并在事发 5分钟内报告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在事发10分钟内核实情况,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如事态继续扩大立即报警,如有人员伤亡要立即报当地医疗部门。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处室负责人要配合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信息报告具体内容按照《沈阳市重要紧急信息报送标准》执行。

  ()尽快清理现场,开展正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学习应急知识、救援技能,参加预案演练。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报告。

    (二)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切断办公区总电源,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维护现场秩序。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用电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处室负责人。事发处室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

    (二)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报告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拨打 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盗窃案件应急处置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知,要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并组织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若犯罪嫌疑人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记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逃离方向,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报告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拨打 122电话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报告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 110、 120求救;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九、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使用电梯和跳楼逃生。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四)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窃。

    十、值班值守应急处置

  ()由局办公室制定特殊时期及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计划,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时间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需离岗者必须有本局人员代岗,并履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负责受理来电、来访等公务事项,值班人员应把当天处理事项等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负责。如不需在岗值班时,请负责值班的同志不要离沈,应保持手机全天开机,收到上级指示或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遗留待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处室。

  ()协助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协调、督查当班期间有关事项的办理,按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做好本局机关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放假前,应对机关各办公室作不少于一次的巡逻检查,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