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局关于2024年市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03:04:18
为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18号),经各区、县(市)数据部门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相关程序,拟支持沈阳汉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中德园工厂)项目、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等25个项目(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数据局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22891122、15840340998(数字经济处)
附件:拟支持项目清单
沈阳市数据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2024年沈阳市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事项)清单(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