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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数据局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01:46:48        


沈阳市数据局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辽宁省关于完善机制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推动数字沈阳发展建设,结合沈阳实际,起草了《沈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数据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电话:024-23788062

邮箱:yyz23788062@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市数据局数据应用推广处

沈阳市数据局

2024326

附件1:沈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沈阳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