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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营商环境建设处)、数据规划发展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处、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处、数据安全与基础设施处7个处室。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综合法规处(营商环境建设处)。承担组织起草数据建设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工作。

三、数据规划发展处。承担牵头拟订数字沈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数据资源管理处。承担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工作,承担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数字经济处。承担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承担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工作。

六、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处。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工作。

七、数据安全与基础设施处。承担协调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