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网络末端建设提升人民获得感的提案》(第053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大数据局

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网络末端建设提升人民获得感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通信网络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我局认真地进行了研究和学习,认为此案对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高群众获得感是十分有益的,对进一步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我局将会同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采纳您的建议,不断完善我们的工作。

一、我市宽带网络建设情况

按照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为实现 “宽带中国”战略目标,沈阳市各通信运营单位全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光纤宽带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到2018年,沈阳市互联网出口带宽已达到7800G,城区光纤网络和4G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城区具备100M光纤接入能力,行政村全部具备50M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提前两年完成了“宽带中国”示范城市要求指标。

今年以来,我市以光纤到户推动城市家庭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城乡。积极开展城域传输网和IP城域网扩容。截止今年3月,全市家庭固定宽带接入达到2296118户,家庭宽带普及率超过80%,我市市区、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为100%,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率为97.65%,在全国排名位居前列。以沈阳移动为例,目前已建成千兆小区19个,覆盖用户数4万户,计划全年覆盖千兆小区共计50个,覆盖用户数10万户。根据沈阳市政府印发《沈阳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光纤宽带网络优化改造进程,到2021年底,城市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千兆。

二、委员提案采纳情况

(一)成立沈阳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按照市政府工作总体布署,沈阳市成立了以姜有为市长为组长、高伟、苗治民和王忠昆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沈阳市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市发改委等5个市直部门、以及13个区县(市)的一把手,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和市大数据局,对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行日调度、周报告制度。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即建设规划编制组、统筹协调推进组、营商环境建设组,统筹协调各领域涉及5G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在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浑南、大东、沈河等地区一把手亲自组织。二是政府部门带头,率先解决涉及自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三是按照问题属性有针对性采取不同措施。根据前期工作梳理,我市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进小区难”等问题,共计3383个,在各部门各地区的通力协作下,目前第一批梳理的问题已经100%进行了协调,待疫情结束后全部推进解决。

(二)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对运营商的约束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营商管理。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修订)》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省住建厅、省经信委和省通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我省运营商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省通信管理局。针对宽带垄断问题,我局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在市级层面上加强对运营商的约束管理,联合省通信管理局清查运营商及代理商不规范经营行为、排他性垄断条款等问题。针对严重违规的电信运营企业,由省通信管理进行立案调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三)联合市城建局等部门,出台约束性管理办法

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限制通信运营商进入等问题,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营商局、市市场局和市大数据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楼宇(住宅小区)通信网络光纤到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存在的进小区难问题进行约束管理。

在此,感谢您对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视和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不断提出提案意见,共同促进我市智慧城市迈向更高的发展水平。